(22)私电灯 一个在中学读书的学生,一天夜里清楚得救了。主就把他已往的不义一件一件摆在他的面前。他就随著主的引导,一件一件的认。那时夜深,他的父母都已睡了,就去跪在母亲脸旁,想起对父母的许多罪过,眼泪不住往下直流。不一会,他的母亲醒了过来,惊奇问道:『儿阿!你在这里哭什么?」他就一面哭,一面说:『母亲!我对不起你,我从前常常偷你的线,出去买糖吃,也买过香烟吸;也常偷你留给父亲吃的点心吃;并且常常惹你和父亲生气。现在我已经信主耶稣悔改了。』母亲说:『你不是个好孩子么?」他说:『不,我是暗中坏,里面坏。』接著又说:『现在是深夜,父亲已经睡的很沉,我不愿意惊醒他,请母亲告诉他我的罪,并求他饶恕。』母亲说:『好孩子,快起来罢!以后不要再偷了。』他就擦著眼泪,回到自己的房间,提起笔来写了几封对付的信,有的是向教员校长承认他从前考书时作弊的罪,有的是给同学求和睦的,有的是告诉人们他再不去和他们结党犯罪了。此外他还有一件罪,是几个月来他点了一盏私电灯,并且安上一盏特别亮一百支的灯泡。每晚关灯以前,都得先将门帘窗帘放好,怕被外边的人看见。那夜他就将灯泡取下,定规不再点私电灯,豫备一盏小煤油灯,代替电灯;当然一盏小煤油灯,比一盏一百支光电灯的光亮,相差太殊;但他定意,宁肯将他的眼睛弄瞎,也不再用私电灯了。可是,已往几个月点的电灯费怎么办呢?要去赔偿,没有钱,要向父母要线,父母都是不信主的,要钱又没有见证。就心里定规,等我毕业出去作事时,我必加倍的赔偿。六年后,他到外埠去,主为他豫备一点钱,他就跑到邮局兑到一张汇票,用双挂号信,寄到他原住地的电灯公司,一面向他们认罪求饶恕,一面赔偿了两倍的电灯费。从那日起,他的生命有了长进,在事奉神的事上,也常常看见不少的神迹和奇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