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兄替弟死弟替兄活 一家弟兄二人,与寡母同居,老母多病卧床不起,长子敬神侍母,次子嗜酒好赌,无恶不作。但是母亲不爱老大,反爱老二,一天因赌打架,互相动刀竟至戳死一人,血染衣袍奔回家中。外面警察追来,无处可逃,长兄自思杀人者死,若果弟弟被捉,必定死罪,如此弟必丧命,老母亦必急死,不如自己替死。于是忙将自己衣服脱下穿在弟弟身上,又将弟弟血袍穿在自己身上,并向母弟说明用意,母弟只好如此答应,此时警察破门而入,看见长兄身穿血衣,认为一定就是杀人凶犯,不问理由抓了就走,法庭到处死刑,定期枪毙。外国有个习惯,凡是到处死刑之人,可以允其有个最后要求。长兄就在次日绑赴刑场以前,为了一封信给他小弟,要求警察送到家中,信上写道:『我今天穿你犯罪的衣服,被绑赴刑场执行枪决,替你受死,愿你穿我衣服从今以后度着圣洁公义的生活,为我而活,替我服事老母。」一弟弟读毕此信,心如刀割,觉得对不起哥哥,于是奔赴刑场大声喊道:『杀人者是我呀!不是哥哥呀!』那时刑场已是人山人海,要看枪决凶手,见此光景,以为他是神经错乱,置之不理,只听砰砰两枪,长兄倒在血泊中了。弟弟从此痛悔前非,穿上哥哥衣服,站在哥哥地位,忠心侍奉老母,从前老友再来约他打牌喝酒,他说那个打牌喝酒的老我已经死了,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替我哥哥活着!你我皆如那位老二,罪该受到天罚,惟有主耶稣流血替死,我们才可免刑,盼望悔改接受这位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