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玻雷卡焚身作见证
士每拿教会的监督玻雷卡,他们把他拿住了。因为他已八十六岁,所以不忍处死他,特别宽待他,只要他说一声我不认识拿撒勒人耶稣,就可释放。但他回答说:「我不能否认她。我已服事她八十六年,在这八十六年中,她从没有亏待我,我怎能爱惜这身体而否认他呢?」他们把他台到火里去烧。当他下半身已经烧枯了的时候,他还能说话,他说:「感谢神!我今天有机会能够被人烧在这里,用我性命来作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