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偷枇杷 倪弟兄一次在漳洲聚会,某校校长要将一班小学生带来听道。倪弟兄有些不愿意,因为怕他们在会场中吵闸,妨碍别人。但那校长是个很有经历的人,他说福音是有能力的,也许会救他们中间几个人罢。所以就让这班小学生来听。事后该校的学生中有人来对倪弟兄说:『现在校中出了事情,认罪之风大起。有一小孩不过七八岁,曾与数同学偷吃校长室旁边的枇杷,现在知道这是罪,要想认罪罢,又不敢,因为怕校长;不认罪,又不平安,哭了两天,至终向校长认了。』人因犯罪堕落,丢弃了良心的感觉;得救之后,良心的作用恢复,感觉敏锐起来;基督徒必须按著良心的感觉,对付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