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豆米仙逼迫教会 罗马皇帝豆米仙(Domitian)(主后八一九六年)性情凶暴,杀兄篡位。他迫害基督徒,并呀咐杀尽大卫后裔。因他误解基督再来,辖管万国,以为基督要来夺他王位。虽经主的兄弟犹大的两位孙子讲明基督乃是天国之王,他仍闷闷不乐,意不能释。他抢夺许多基督徒的财产,有的信徒被充军,有的被处死。将使徒约翰放逐拔摩海岛,又将罗马议员的女儿弗兰维充军本都。他制定一条残酷的律法:『基督徒一进法庭,除非反悔,无可免刑。』国内遇有机荒,瘟疫,或地震,一概加罪于基督徒。很多人被利所诱,起来诬告无辜者,使之丧命。凡不肯起誓,或承认自己是基督徒的人,都被处死。采用刑罚有:监禁,拷问,火烫,热烙,火焚,鞭打,石击,级刑等。烧红的铁钳撕裂了许多人的皮肉,野牛的角挑死不少的人。被害人的朋友不准收埋尸体。此为罗马帝国第二次大逼迫。主后九十六年,豆米仙被朋友和部属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