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医生赦债苏格兰
某村有一医师,精通医术,信奉基督至为虔诚。当他去世之后,他的妻子翻开他的账溥,发现几个病家积欠医药费用未还。但是医生却在账未亲手用红墨水写了几个小字:『赦免了 太穷不能还。』他的妻子性情与他不同,坚指病家非还不可,于是诉诸法庭。法官问说:『这些红墨水写的字是你丈夫的亲笔吗?』医师的妻子答说:『是的。』法官于是判决说:『按照本地津法,债主若已写上「赦免了,」任何法官无法代他索还此债。』救主耶稣基督已经为了我们流出宝血,使罪得赦,凡是相信接受的人,神就不能再定他的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