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礼貌的认罪 有一个人到毕撒尔牧师那里说:『牧师!我对不起你,我前天向你说谎,欺骗了你。』牧师对他说:『唉!不要紧,过去的事就算了罢。』第二天,又来对他说:『论到我对你撒的谎,我实在难过,求你赦免我。」牧师说:「我不是已经赦免了你吗?不用再提了。』第二天,他又来对牧师说:『你知道,我对你撒了谎,欺骗了你,实在觉得不是,不配和你再讲话。』又过了两天,又说这一套。牧师就说:『你不要再来麻烦我罢!你不信我已经饶恕了你吗?」可惜信徒多半如此认罪。你们只要一次诚心约恳求,『她就将我们的罪,扔在背后。』(以赛亚书三十八章十七节「我涂抹你的过犯,也不记念你的罪恶。』(以赛亚书四十三章二十五节)『将我们的罪孽踏在脚下,投于深海』(弥迦书七章十九节)不再记念我们的罪,父神之恩,一次就够你一生用的。主耶稣一次的死,所流的血,足以洗净世人所有的罪,只要一次向他诚恳认罪,她就立刻担你一切的罪,你就因她称为义人。可惜人没想到这件事,认罪成了一种礼节,到神面前非认罪不可。难道你看不起主耶稣的宝血,能把你的罪洗得干净吗?神既说赦免了,难道还会收回吗?你不信神的话是信实可靠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