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陈大官悔改 清朝未年,上海有一宦家子,名叫陈大官,他的父亲是会审公堂的法官。大官结交败类,相与狂嫖滥赌,因此积欠一笔很大的债,到期不能偿还。讨债的人不放松他,将他扯上公堂起诉。那时,这位润少跪在堂下,两边站着如狼似虎的皂隶,吓得他真是胆战心惊。偷眼向上一看,看见堂上法官,就是他的父亲,心中又怕又羞。上面的陈法官一看,阿!下面跪的怎么是他的儿子呢?心中很难过。正在四目相视,惊疑之间,两边的皂隶喝起来了。陈法官只好公事公办,将戒木一拍,喝问道:『你叫什么名字?』陈大官哭着说:『我叫陈大官。』陈法官说:『陈大官,你有没有欠五万块钱?』大官说:『有的。』『你欠债当还哪!』大官说:『我没有钱。』法官又把戒木一拍道:『押缴。』大官看看父亲不用情面,大哭起来苦求道:『父亲哪!开恩救救我罢!我下次不再这样了,我改过了。』父亲当然怜悯儿子,甚至也流下泪来,说:『大官,你真的悔改了么?』大官说:『父亲!真的。」父亲看他真正悔改,就到后面签了一张五万块钱的支票,出来交与大官,说:『大官!你拿去还给原告。』债既还清,国家的律法,公义的要求得以满足,大官就不必下狱了。于是陈法官就可以带他儿子回家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