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让交才能占有 有一女子学校,因为学生增加,必须扩充校舍,所需房屋系从毗连学校的一户人家买妥。经过多次议价,始告成功。文契写好,代价付讫。但到秋季开学,学校仍然未获占有使用新购的房屋。因为这户人家还没有将房屋让出。购买给予主权上的名义,惟有让交才是实在占有。主用重价买了我们,只有我们完全奉献(让交)给她,才能让她实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