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裴百秋被牛闯剑刺 裴百秋(Perpetua)。她是一位二十六岁的青年女子,有钱财,且有学识,怀中尚有乳儿。她的父亲非常虐爱她,在她被捕后,常到禁闭的地方探望安慰,多方劝诱,想要叫她反悔。她的信心坚定,不为所移。因此激怒老父,把她毒打一阵,数日不来探望。她在牢中受浸。方伯审问之时,呀咐她向偶像献祭,她抗不遵命,乃判下地牢,且不准掳带乳儿。两位看顾受难信徒的执事设法使他每日得到数小时呼吸新鲜空气的机会,趁此哺乳她的婴儿。她自匆不久人世人再托母亲照顾外孙。老父重来探狱,苦劝求她背道,态度柔软恳切,真使铁石心溶。但她深晓必须撇弃一切跟随基督,因此回覆一句话:『但愿神的旨意成就。』老父闻言,五脏具裂,悲惨离开,听凭天命。裴氏在受审时,显出非常的勇敢和坚强的意志。审判官请她慎重考虑老父的眼泪,幼儿的无倚,和她自己生命的危险。她胜过一切天然的感觉,不顾精神和肉体上的痛苦,决意牺牲所有人间的关系,来换取基督所赐的永生。无论人怎样诱惑,她毫不动心。老父知她必死,不觉动了慈心,想要把她抢走,结果反被重击,这事使女儿的心悲痛万分。她重新下监,俟与其他的基督徒一同受刑。当时与她同受监禁的,另有一位怀孕的姊妹,名叫腓力西他(Eelicitas)。法官劝她爱惜自己的生命。她回答说,她决不接受任何拜偶像的建议,也不以性命为念。在牢内生了一个女孩,由一位信主的姊妹代为收养。受刑的日子到了,她俩被人带进戏园, 听在野牛闯死。凶恶的野牛被放出来,直闯裴氏,使她昏晕,后又抵触腓氏,使她重伤。最后执刑的人用剑刺死她们。时在主后二零五年三月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