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死刑 现在世界各国执行死刑的方法,约有以下各种:①枪决(中国最盛行),②用刽子手执刀斩首,③断头台(法国的酷刑),④绞首刑(日本、英国及美国的一部分地方),⑤电椅(美国纽约州等地),⑥煤气刑。绞首刑执行后,经过十二分至十七分钟才能断气。(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六小时才断气。)坐电椅则要四分三十秒(平均数)才死。不过绞首刑开始行绞的时候,大抵头骨立即折断,便使犯人失去知觉,坐电椅就不同,一共放电三次,第一次最厉害,放电二千八百伏特,第二次一千七百伏特,第三次八百伏恃,其间死囚身体大摇大动,状颇痛苦。听说通电之时,遍体发火,透明通红。这种处死方法原是美国人尼古拉,台西拉发明的,他在发明之后,非常懊悔,临死之时,立下遗嘱说:『那种方法十分残忍,希望以后停止了罢!」主耶稣为我们所受的苦害,更是惨痛,她被捆绑,他被鞭打,罗马的鞭是一木柄,柄末绑了多条皮带,带末再系沉重金质。受鞭的人赤背俯缚木头之上,鞭者手执木柄,以皮带鞭人,三数鞭即使受鞭者血肉纷飞。兵丁又用荆棘编作冠冕,戴在她的头上,并以苇子打头,苇子一打,荆棘深入肉内,惨受刺痛。再被带到各各他,钉在十字架上,手足被钉,全身重量全都悬挂其上,肉开血流,惨痛至极。她在十字架上,如水被倒出来,骨头都脱了节,心在里面如腊熔化,精力枯干如同瓦片,舌头贴在牙床。未了,兵了还用枪扎她的肋旁,有血和水流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