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无理要钱六万八 倪弟兄说,有一次,我有某一件事,和某一个弟兄来往,按著规矩,我不欠他的钱。但他却向我要钱,大概是要六万八千元。我第一个反应,是心里觉得气,一点道理都没有,怎么这一个人能毂作基督徒?因为是差太多了,一个公义的人,怎么能够来要钱。第二个反应,我就欢喜;虽然他不对,我还是欢喜给他。我就问他说:『弟兄,你真要么?』他说:『真要。』当时,主就给我一句话说:『他是给你一个机会作基督徒。』这是第一次,主对我说。我说对。我就豫备一下,给了他。『有人夺你的外衣,连里衣也由他拿去。……因为她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恶的。』(路加福音六章二十九,三十五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