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我自己只留下一亩田 贝逊说:『我从前读法律时,记得法律里面有一「保留权」。比方我有十万亩的地皮,卖了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亩给人,自己只留一亩,按着法律,虽然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亩的地,都已属乎别人;买主总得留一条路,让我出入,这就是「保留权」。『有的人说,某人已经信了主,为何没有平安喜乐呢?那个很简单,大部分的罪都已认完了,心里还有一亩地是属魔鬼的,什么时候一亩(就是一点罪)都不保留了,才能真的尝到平安喜乐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