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督作了我们的中保 从前英国尚未采用律师制度时候.有位顶有名的议员极力的提议,打官司时两边都得雇律师。有一天,他在议院大演其说,讲到一半,发抖起来,话也说不出来,过几分钟,劲又来了。他说:『我是一个着名的演说家,我也有说不出话的时候,你想偶然犯法的村夫俗子,能够在政府法庭之上对法官清清楚楚,毫不惧怕地诉说他的冤情吗?」于是他的议案就通过了。读者,我们死有余辜的罪人,怎能有这胆量,跑到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跟前,对神诉说案情呢?感谢主!我们有位中保,不只为了我们担罪替死流血,还为我们辩护,便叫我们能以大胆靠她所开又新又活的路,来到神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