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拒绝赦令 一八二九年在美国费利台非省,有一个人名叫惠尔生,因为犯了杀人越货的罪判处绞刑。后来他的友人向总统杰克逊请得赦令,可是惠尔生竟完全拒绝了!因为刽子手不愿执行绞决一个获得赦免的囚犯,便将这件案子递到总统处去,总统召令最高法庭审断。主审官马歇尔最后宣判说:二纸赦罪的命令,它的价值全在被赦者的接受或拒绝。按人情说,拒绝赦令是人间罕有的事,但是现在惠尔生竟拒绝接受这个特赦令,所以它不再是一个赦令了,由此惠尔生按照原判处以纹刑.』不是神不赦免人罪,乃是人们不愿接受神的赦免,将来必受神忿怒的审判,永远沉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