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承认酷刑不供的罪 传教士何格曼,已在某城工作十年,但无一人悔改归主。他几乎相信那地的人不会觉悟有罪。一天晚上,正在讲道之时,神的灵忽然白天而降。从前丝毫不受感动的听众,现在居然大大受了感动;从前坐在会中茫无所得的人们,现在跪下为著自己的罪号啕痛哭。甚至有一个人,两次犯了偷耦的罪而被官厅捉去,用尽酷刑,也总不能使他承认他的过犯;但是现在当著许多人的面,承认了他以前在酷刑之下所不愿承认的罪。那时城中的人满城奔走,互相告诫的说:『不要往福音堂去听道,他们神的灵已经下来了,那灵能使人人自己认罪。』